【编者按】5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促进本市外商投资,规范外商投资管理
5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促进本市外商投资,规范外商投资管理,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首都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七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提出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为外商投资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2、投资促进。要求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开展投资活动,推进京津冀区域外商投资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联动等。3、投资保护。明确外国投资者在本市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等。4、投资服务。提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通过规划引领、购买服务、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商会、协会、企业等主体参与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等。5、投资管理。要求外商投资应当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依法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应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等。6、法律责任。提出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措施等。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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