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由证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裁
日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由证监会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裁量,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裁量公开性,实现裁量公正。
《规则》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提出明确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要求,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行政处罚裁量的定义、行使裁量权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和裁量政策;明确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对其含义和划分方式作出明确,并分别规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明确推进“立体追责”和“行刑衔接”的基本要求,明确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行使处罚权进行监督、指导;明确“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一次行政处罚”和“一事不二罚款”的基本规则。关于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从旧兼从轻”和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的适用新法”的基本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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