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
近日,《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幸福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意见》共六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提出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等。2、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要求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出加强服务安全监管,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水平。4、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养老服务内生动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5、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提出合理规划建设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提高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能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可及性。6、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加强党对农村养老服务的领导,营造农村养老助老良好氛围,强化工作督促指导。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