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旨在规范充电收费行...
日前,《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旨在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通知》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等。2、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等。3、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提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等。4、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要求具备运营能力的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以及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电设施,并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5、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要求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6、依法加强监管。提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价费政策,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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