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推进优...
近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到2030年我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通知》明提出从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保障力度、切实落实乡村医疗卫生工作责任等方面,向各地各单位提出要求;在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方面,要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在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方面,要压实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责任,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对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岗位补助不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在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方面,要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口腔及预防保健、心理健康、康复等人才供给;在加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保障力度方面,要巩固扩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政策,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在切实落实乡村医疗卫生工作责任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考核督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关心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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