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
日前,《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旨在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抓好抓紧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通知》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找准政策着力点和结合点;建立重点领域项目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政府投资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协同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效;做好环评要素保障,促进投资建设与环评管理协同推进;坚持市场化导向,引导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效能。《通知》明确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聚焦基础设施、制造业、房地产开发等民间投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托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组织地方持续向社会公开推介并严格审核把关,形成滚动接续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将存在用地用海保障需求的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推送至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依据土地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生态环境部,由生态环境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对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做好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送至有关合作银行,同步请金融监管总局向其他银行保险机构推送,引导各家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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