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
近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发布,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提出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2、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要求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等。3、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明确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措施》提出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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