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联合印发,旨在指导和推动北京、长三角、粤港澳大
近日,《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联合印发,旨在指导和推动北京、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
《通知》主要内容就加快推进重点地区率先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出了相关要求:1、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完善企业科创属性评价、投融资对接、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2、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辖区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将承销和投资科技型企业债券情况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推动科创票据发行规模增长。3、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提高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重点科技项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4、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聚焦“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科技保险等重点业务,打通业务堵点,提升服务效能。5、为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高校院所等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6、建立科技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创新科技金融领域征信增值产品,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升科技公共信息共享和使用水平。7、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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