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河南金融监管局印发,旨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质效,助力民营经...
日前,《关于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河南金融监管局印发,旨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质效,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联合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3、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4、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期限。5、完善负债成本管理机制。6、持续实施减费让利。7、积极探索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模式。8、切实抓好对重点区域民营企业的支持。9、以监管免责推动银行尽职免责。10、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和通报评价机制。《通知》明确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贷款中的比重,加大对首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力争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以及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理提供续贷支持;指导各银行机构科学构建差异化、精细化的贷款利率定价体系,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管理,坚决执行“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减费让利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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