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为科学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
近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为科学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督促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办法》共六部分30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提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等。2、评价体系。提出小微金融监管评价体系由信贷总体投放情况、成本及风险情况、服务结构优化情况、激励约束机制情况、合规经营及内控情况、服务地方经济情况等评价要素构成等。3、评价机制。提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督导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工作,并直接负责开展对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工作等。4、评价流程。提出小微金融监管评价流程分为以下七个环节:确定评价范围、银行自评、监管信息收集、监管初评、监管复审、评价结果通报、档案归集。5、评价结果运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条线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等。6、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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