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
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上海市委金融办、临港管委会共同发布,旨在加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助力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金融领域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明确要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打造金融风险压力测试区、高端资源配置新高地、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金融服务集聚第三极;提出支持临港新片区在跨境和离岸金融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提出50条具体举措,试点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率先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路径、探索制定跨境数据操作指引和建设新片区金融风险监测系统等措施,积极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打造国际再保险功能区、进一步推进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等措施,深化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试点、进一步拓展金融租赁SPV租赁物范围和市场化运作临港科创投资基金等措施。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