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旨在到2025年,...
近日,《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旨在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等。
《意见》共四部分19条,主要内容包括:1、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确完善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优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修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建设、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更新。2、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支撑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服务支撑综合决策。3、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防范环境风险。4、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机制。明确强化政策协同、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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