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人民银
近日,《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保障中小企业权益。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国家战略为出发点等。2、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提出商业银行一要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核心企业风险敞口,严防对核心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不得将关键管理环节外包;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管理,定期评估合作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情况等,对于存在违法违规归集资金、提供虚假客户资料或数据信息等情况的,应限制或拒绝合作;强化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管理,完整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信息数据,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3、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基本框架。明确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加强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有效防范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强化清结算业务资金安全、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及管理体系、保障市场机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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