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旨在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建立...
近日,《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旨在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
《通知》共四部分,主要内容明确提出试点目标为聚焦物流行业发展突出问题,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促进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16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试点工作要求包括限期实施注重成效,加强统筹协同配合,及时总结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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