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旨在推动...
日前,《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旨在推动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以下简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依法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体系。
《意见》共七部分23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等。2、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党的建设,增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中立性、独立性和持续运行能力,加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治理,推进调解员队伍多元化,加强调解业务培训。3、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要求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网络,拓展线下调解服务渠道,加大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4、完善优化调解流程。明确健全自收案件的调解流程,细化诉调对接流程,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5、拓展调解组织功能作用。提出加强金融纠纷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积极参与金融教育宣传工作,增强调解组织研究咨政能力。6、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要求强化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力度,健全金融机构内部保障体系。7、加强指导监督。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