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
近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清单》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类型和准入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适用范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法定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致性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其他准入规定之关系、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用承诺及履约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综合监管要求。《清单》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或经政府许可方可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地方性法规设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求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中,要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管理相衔接等;经营主体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但未履行信用承诺的,撤销原发放许可,将其履约践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并共享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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